中时社论》宪法法庭已成社会乱源

中国时报社论

宪法法庭判决侮辱职务罪违宪,并为侮辱公务员是否有罪设下严审关卡。大法官认为,此举避免威权统治期间以刑罚手段箝制言论的惨痛经验,但第一线警察质疑「执法尊严国家都不挺了」,且人民仍然担心动辄被政府「查水表」,显然宪法法庭判决看似更加保障言论自由,无形中却助长网军气焰,更违反人民感情,反成为社会新乱源。

助长网军气焰 杀人不见血

杨蕙如在日本关西机场事件时率网军污蔑驻大阪办事处,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务员执行之职务罪判5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定谳。她认为《刑法》第140条规定,限制人民受宪法保障的高价值政治性言论自由违宪,宪法法庭判侮辱公务员罪应限于对公务员「当场」侮辱,目的是妨害公务且足以影响公务员执行公务,侮辱职务罪违反言论自由,即日失效,未来杨蕙如可能因此改获判无罪。

宪法法庭指出,单纯的口头抱怨,或出于一时情绪反应的言语辱骂,虽会让公务员不悦,但通常不致妨害公务后续执行,难认足以影响公务员执行公务。对于杨蕙如所犯的侮辱职务罪,更认为属于「对事不对人」的言论,用刑罚制裁的寒蝉效应大,因此采严格标准审查。

大法官的见解坐实「杀人不用刀」的这句成语,也等于替杨蕙如等「用文字杀人」找到合理化借口。看看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在结辩时所强调,大阪办事处因遭网军攻击,公务员不想被羞辱,留下遗言后自杀,侮辱性言论透过网路推波助澜的杀伤力不容小觑。立法者立法处罚有违反比例原则吗?

简美慧说法合情合理,杨蕙如当时其贴文直指「大阪处这些人」就是垃圾的老油条、党国余孽,明显是对特定人的公然侮辱。大法官「对事不对人」的荒谬见解,显然跟杨蕙如等其他网军一般,用杀人不见血的政治手腕帮特定人脱罪,更让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一起陪葬。

大法官蔡彩贞也在不同意见书中提到,对公务员职务公然侮辱,并不都是监督、批评政府或质疑公权力的言论,甚至网军还成为言论制造者,认定违宪有可议之处。尤其网军制造大量讯息,用来稀释、降低敌对意见,真理、真相无法正常传递,甚至有网军借此营造舆论以贬损、攻击公务员或公务员职务,使他们因压力或情势而暂缓公务执行,保障言论自由的程度与方法应检讨。

蔡彩贞看法一针见血,大法官詹森林也质疑,若有人因官司败诉而骂「审理案子的人都是早年靠关系混进来、只知迎合政治喜好、没有中心思想、都是党国余孽」,或是对身心障碍的公务员斥责「有这种不健全的公务员才有不健全的服务」,处罚有超过比例原则吗?

声称言论自由 动辄查水表

其实审视历年来诽谤罪、强制道歉的解释及判决,都可看出大法官主张言论自由,但仍要负查证义务、权衡被害人权益和公共利益,不过,宪法法庭4月26日虽判决公然侮辱罪合宪,但订出严格标准并认为「骂人脏话不一定有罪」,无疑是再度放宽言论自由界线,却与人民认知差距甚大,这也是为何宪法法庭成立迄今争议不断。

人民为何有此认知差距?看看立法院2021年底三读删除侮辱公署罪的同时,也将侮辱公务员的刑度提高至1年,且当时朝野党团无法达成共识,因此进行表决,最后在民进党一党独大下,通过民进党立院党团所提修正动议,民进党表面替民众批评政府开了大门,不用再为骂机关吃上官司,但当民众质疑进口巴西蛋有问题?立委质疑外交部援外计划有弊端?又是谁一再透过司法手段提告,制造寒蝉效应?

民进党政府和大法官们口口声声要保障言论自由,但当NCC滥权关中天却不捍卫,反而动辄用司法提告或查水表方式限制质疑行政机关的声音,甚至抹红抹黑,斥责对方为中共同路人、认知作战。民进党说一套做一套,说穿了就是要从行政、立法到司法,甚至监察院一条龙打造民进党一言堂的社会价值。当台湾民主走了30年,执政党仍需要靠「同温层」上街头来顾政权,力阻藐视国会罪立法,说宪法法庭是杀人犯的帮凶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