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绿友友大法官 坏乱宪政体制

中国时报社论

蔡总统任内最后一波大法官提名,4位被提名人色彩鲜明,全都亲绿,意识形态和蔡政府相同;在立法院过半优势下,未来15位大法官全为蔡系,而且蔡总统用人完全无视争议,绿色大法官恐将国家司法成为个人的拥护部队。

蔡总统用国家资源建立护航体系,除了上任之初藉「转型正义」之名成立宪政黑机关「促转会」与「党产会」排除执政阻碍,如今更藉大法官为自己卸任后的司法责任武装强大后盾。可说是将「司法改革」重回洪荒,更是将「司法独立」直接下架。

释宪案例 多偏执政党

此次大法官提名,各界推荐孚众望的大有人在,如全国律师公会推出宪法学者李念祖、法务部推出唯一人选柯丽铃,全部落马。却提名绿营夫妻档官监察院秘书长朱富美,及太阳花学运恫吓承审法官的律师尤伯祥,对于司法独立性的外界观感格外讽刺。

过去蔡系大法官偏向执政观点的释宪案不胜枚举;以去年宪法法庭宪判字第6号为例,中央政府对地方5议会所通过的「莱猪瘦肉精零检出」自治条例认为无效或不予核定,宪法法庭认为均属合宪。此判决造成疑虑:难道地方为了人民健康订立标准,不能比中央把关更严格吗?

当时只有即将卸任的大法官蔡明诚提出不同意见书,其余大法官均采与蔡政府同一观点,忽视宪法「地方自治」专章应先于「基本国策」一章有关国际贸易的规定,凌驾地方议会对「健康权」的民意制法。尤其宪法讲究人权保障,这是世界标准;况且「健康权」已由释字第785号解释纳入宪法第二章的「人权清单」。蔡系大法官竟罔顾国民健康权,配合蔡政府演出司法一言堂。

还记得110年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爆与富商翁茂钟不当往来,扯出重大司法丑闻,40名司法人员收受富商施惠;司法院轻轻带过,当时并未处理违反司法伦理者,足见司法院若归属同一系统,难保未来不会沆瀣一气。又以107年引发议论最多的释宪,如「卸任大法官得否隔届再被提名为院长的争议」、「支持同性婚姻而宣告民法违宪的争议」,都能看出蔡总统任命独派色彩鲜明的司法院正副院长与大法官以后,累积了过多为政治服务的痕迹,宪法守护神的名誉与功能早在当时已备受挑战。

非太上皇 总统勿滥权

最特别还有《不当党产条例》引发的违宪论述,更让民众对宪法保障人民的财产权、结社权、诉讼权产生侵害人权和宪法原则的极度疑虑。职司释宪机关的司法院竟连「受理」的机会也不给!若不是经非蔡总统提名的汤德宗等5位大法官提出措词强硬的不同意见书,质疑「对受理声请到底顾虑什么,竟用洪荒之力决议不受理」,而稍微维系大法官的风骨,否则更是证明司法院已沦为执政党护航的部队。

蔡政府主导修订《宪法诉讼法》,似在强化大法官审案功能,但仅属法律位阶变革,可是司法院应有更多宪法层次的思维,即「立法院制定的法律是否合宪,是否破坏宪政体制」才是维护司法独立的首要考量。但现今的司法院已成总统的后盾,更成了不当或违宪立法的保护伞!

宪法第36条规定「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及第37条规定「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其实均属「形式职权」;因为总统不可以擅自指派军队、不可以擅自更改法律而公布。尤其后者必须基于五权分立遵循宪法立法权的运作,即使总统也不可断然否决立法,过问立法委员之产生。同理可证,做为宪政独立机关的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怎可让总统直接进行权力的干涉?

蔡总统提名4位绿友友的大法官,已经引起司法界炸锅,质疑这样的提名,人民还能相信司法吗?并痛斥蔡总统隳败国家名器。依照宪法精神,除应限制总统尊重各独立机关与「五权分立」宪政原则而属「形式职权」外,更应学习英国由国会成立「选任委员会」,依民意席次比例分配独立机关成员,名单仅交国王公布而已。否则总统以太上皇独揽大权,岂非封建时代的帝王?蔡英文治下的总统扩权早已翻覆民主宪政体制的常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