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破坏体制 绿委:破坏大法官任期交错制度
台湾水社副理事长黄帝颖(左起)、立委钟佳滨、前国大代表洪英花、台北医学大学人文暨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崇僖16日举行「马英九破坏体制,前大法官岂可一错再错?」记者会。(姚志平摄)
立法院即将审议总统提名的4位大法官,在野党与部份民间团体认为制度设计不合理,前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更主张,立法院经常是执政党占多数,应该要提高立法院行使同意权门槛,才能确保大法官的任命不致沦为总统扩权。
曾任当年修宪国代的民进党立委钟佳滨指出,依时间序看,2008年马英九补提名黄茂荣等5位大法官时,无视当时《司法院组织法》规定,「大法官出缺时,继任人的任期至原任期届满日为止」,将该组大法官原任届期的2015年,违法多加1年。
钟佳滨表示,这破坏了大法官任期「半半交错」制度,造成单一任总统可以提名、任命11位大法官,超过全体大法官人数的3分之2,下任总统却只能任命4位大法官的怪象。
钟佳滨说,马英九违法在先,2015年甚至还由时任司法院副院长的苏永钦前大法官,在没有权威解释的情况下,主导删除《司法院组织法》的继任任期规定,协助马英九卸责以及所提名大法官违法占任的困境。
曾任增额国代也参与第一次修宪的法官洪英花解释,1997年第4次修宪时设制了「交错任期制」,将大法官总人数15人分为2个团组,每4年改任一半、各团组同进同出,目的是以利经验传承,并透过定期改选的总统期中改任,使新当选的总统有机会提名新大法官人选,借以反映新的民意基础。洪英花指出,马英九前总统提名之前任司法院正、副院长将大法官任期解读为「个人」个别计算,正是造成宪政争议的起点。
永社副理事长律师黄帝颖表示,苏永钦提出2/3门槛,恐怕是为马英九破坏大法官任期制「转移焦点」,苏永钦获马提名担任大法官时,为了帮马英九卸责,在释字732号公布之后,竟然在公布后擅自修改自己的意见书,加上「美河市案不在释宪解释范围」的内容,以阻碍民众再审及究责。他说,如今苏永钦前大法官竟又批评大法官制度毁坏,还提出离谱的解决方案,明显还是在为马英九卸责。
北医人社院副院长教授李崇僖也认为,大法官任期交错的宪制设计,是为了避免单一任总统提名全部大法官,而有政党倾向过重的疑虑。因此在制度实务上,当有大法官在任期中离职(死亡、辞职等)时,继任者任期应该是原任者之未完任期,而非重新起算8年。
他指出,过去马英九任内错误解读,导致如今任期无法一致,是错误的结果。他更指出,现在有人建议蔡英文总统应放弃提名4位继任大法官,将会导致明年上任的总统能在4年内提名全部15位大法官,更违反宪政设计的精神。
钟佳滨呼吁,未来的总统当选人能透过行使其大法官提名权,来调整现在紊乱的情况,也希望立法院能透过补充修正《司法院组织法》,来导正大法官半半交错任期制,让每任总统提名半数大法官,避免单一总统任内可能提名、任命全数大法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