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参政 绿操作两国论掀一中宪法论战
陆配参政法规争议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预计任满2年替换,排名第15名的陆配李贞秀有望递补,陆委会却认为依据《国籍法》,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蓝委痛批民进党玩文字游戏,操作「两国论」来挑战「一中宪法」;李贞秀直言,政府保障陆配参政权,当选了却不能就职,有够荒谬。
陆委会以《国籍法》第20条第4项规定,兼具外国国籍者,担任公职前,应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到职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要求李若要就任立委要放弃国籍。
然而实务上,陆配无法取得放弃中国籍证明。李贞秀怒呛,要她提出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非常不合逻辑,陆委会应先裁撤;而且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陆配居住满10年可取得参政权,却不得就职,「不能就职,还有必要参选吗?」
国民党立委叶元之质疑,民进党在玩文字游戏,如果要陆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是认为在法理上有这个国家,但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就是一中宪法,就是中华民国」这就是为何陆委会在立法院被分在内政委员会,民进党如果硬要扯,就应该修宪、废掉陆委会才符合逻辑。
「民进党吃宪法自助餐!」叶元之炮轰,民进党动不动把宪法搬出来,国民党做什么就说宪法很重要、叫大法官出动释宪,现在却不遵守宪法,「话都给他们讲就好了」。他大酸,民进党这么爱释宪,干脆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行政法组织法》里面的陆委会都拿去释宪,每天搞意识形态,人民很厌烦。
有别于执政党引述《国籍法》,绿委沈伯洋反提案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定须提出「丧失原国籍证明」,沈说,「不可能有人认为中国政府跟台湾政府是一个政府吧」,两者治权是分开,所以才会有两岸条例。如果以后把中国定义成外国,当然全部回归《国籍法》20条最干脆,但现在要解决陆配从政问题,最符合法律架构的做法就是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至于陆配拿不到放弃中国籍证明,沈表示,「那是中国的问题,不是台湾的问题」,中国政府让他们不能放弃,要去问中国政府,不能因一个独裁国家的规定,就要迎合它,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