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割立法权 大法官毁宪乱政

(图/本报系资料照)

宪法法庭针对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做出判决,一如外界预期,又让人跌破眼镜。符合外界预期的是,宪法法庭做出「部分违宪」的判决;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宪法法庭毫无下限的阉割立法权,虽然是名为「部分违宪」,实际上却是用手术刀精细的切割,完全否定此次修法,还刻意扭曲释字585号解释。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释宪重点包括总统国情报告、听证调查权、人事同意权、藐视国会罪与反质询,每部分都是部分违宪,但最重要的核心通通被宪法法庭封印,完全无法执行。

「藐视国会罪」是听证调查权的核心,如果没有强制力,听证调查就无法落实。当初释字585号已写明,「立法院行使调查权所附属之强制权力,应以科处罚锾为限」,所以立院把「藐视国会罪」写入《刑法》本有违宪之虞,但宪法法庭却把所有有罚锾的条文都判定违宪,变相没收了585号解释。

大法官还自创「询问权」取代宪法明订的「质询权」,说官员到委员会备询「立法委员于此仅享有询问权,而非质询权」;又说政府官员备询只负政治责任,而非法律责任,立法委员不能立法课予官员除备询与说明之外的其他法律义务,更不得以法律制裁手段,迫其为一定之行为。

所以除备询与说明的义务,立法院对官员的所有要求都涉及违宪,即便官员做虚伪陈述、公然说谎,也是宪法保障范围。经这次释宪,国会改革不只被打回原点,而是打回释字585号解释之前,立法院进一步遭到阉割。

以往大法官会议多半尊重国会自律,不会对内部运作指手画脚,但这次判决开宗明义就是「立法程序虽存有瑕疵……尚难谓『已完全悖离』宪法公开透明与讨论原则之要求」。议事虽有举手表决的小瑕疵,但其实已做得很不错,宪法法庭却上纲到几乎完全悖离宪法的程度。

为了封印调查权,大法官会议不仅宣布立法院的调查小组违宪,让镜电视、进口蛋的调查小组立刻失效。即将卸任的大法官们还留了后手,未来立法院设置调查委员会时,若其他机关认为违宪提起宪法诉讼,在判决决定前「立法院尚不得迳为调查权之行使」。

也就是说,未来立法院能不能行使调查权,要宪法法庭说了算,宪法法庭没有同意之前,立法院不能动。这不仅仅把自己变成「太上立法院」,违反权力分立的原则,「处分先行」更明显有违宪之虞。试问,全台湾有哪一个人、哪一件事,是法官没有同意之前就不能做的?

宪法法庭日前以文字游戏宣判死刑不违宪,但又设重重框架让判决死刑成为天方夜谭,达成实质废死。这次又重演文字魔术,实质割除了所有核心、上了重重枷锁,让立法权更加倒退。这批即将卸任的大法官,名为释宪,实质是玩弄宪法,毁宪、创宪。(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