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齐点名 赴美台企将受惠联邦税法894A草案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齐点名,赴美台企将受惠联邦税法894A草案。(傅沁怡制表)

被视为「类租税协定」的美国联邦税法(Internal Revenue Code,IRC)第894A条新增草案,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公众征询意见截止日为24日,会计师强调,该草案可为赴美投资的台湾企业及外派至美国的台湾员工减税,同时可降低租税不确定性。

包括资诚、安永、勤业众信和安侯建业KPMG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近期也罕见接连针对相关议题发布报告,且一致肯定相关草案是台企赴美投资的好消息,建议企业应注意立法进度。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众议院岁入委员会主席及资深议员12日发布草案讨论稿,拟以新增美国联邦税法(Internal Revenue Code,IRC)第894A条,为赴美投资的台湾企业及外派至美国的台湾员工提供「类租税协定」。

草案条文内容主要涵盖四大面向,一是降低股利、利息及权利金收入的扣缴税率;二是引入常设机构概念;第三是符合条件的外派人员受雇所得免税;四是定义台湾居住者。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国际租税主持会计师廖哲莉表示,目前美国针对外国居住者的美国来源所得课征30%扣缴税率;新草案则拟将扣缴税率降低,利息、权利金收入适用扣缴税率可望降至10%;股利扣缴税率则将降低至15%。

此外,若持有美国公司10%以上股权,扣缴税率可进一步降低至10%。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行副总廖月波表示,目前台商在美国若未设立公司而在美国有营业活动,以是否被认定为有交易或营业行为(trade or business)而判定是否须纳税。草案则引入租税协定概念,改以常设机构的标准判断,仅须就其归属于美国常设机构有效关联收入缴纳美国所得税。将使得台商在美活动是否需课税有更明确的判定原则。

她表示,在符合条件受雇所得免税的部分,草案对台湾税务居住者在美提供服务,符合条件下取得的受雇所得,将享有免税,但该薪资收入不得由美国雇主或台湾在美国的常设机构给付,有助解决台湾外派人员面临薪资可能被台美双重课税的风险。该草案所指台湾居住者,应符合税务居民的定义,始能适用法案给予的租税优惠。

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执行董事苏宥人表示,针对具台美双重居住者身分者,草案提供破除僵局法则以决定居住者身分,例如将以永久住所、个人及经济关系较为密切的地点等标准认定归属。草案经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向公众征询意见截止后,美国众议院岁入委员会将与参议院财政委员会进行协调,若经两个委员会通过,会再交付国会参、众两院表决、通过、由总统签署生效。安永强调,企业宜注意立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