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案四家提申请 联发科:未受惠「望扩大租税抵减」

▲联发科。(图/记者廖婕妤摄)

记者高兆麟/综合报导

有台版晶片法之称的产创条例第10之2,相关租税优惠今年5月底截止受理申请。经济部表示,有四家半导体相关业者提出申请,外界也预期,联发科有机会适用,不过对此联发科今日表示,并未受惠租税优惠。

联发科表示,公司并未受惠于台版晶片法(产创第10-2条)的租税优惠,IC设计业者主要投资项目为研发人员的薪资费用,并非大规模的设备资本支出,财政部若能参考世界各国(如韩国、美国、中国)扩大租税抵减趋势,放宽个别研发及设备抵减上限,相信更能发挥政策美意,提供更多台湾的IC设计业者实质的助益。

联发科表示,公司长期投资台湾,培育及提升台湾产业研发人才与质量,过去十年在台湾下单采购金额超过新台币1兆4,000亿元,最先进制程与技术的晶片都在台湾下单,扩大相关产业链税基,影响整体产业营利事业所得税超过新台币1,000亿元,带动台湾产业链创造约2,000亿以上之税收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