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租稅減免2月起受理申請 台積電等8企業有望適用

图为位于新竹科学园区的台积电12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有台版晶片法之称的「产创条例第10之2」已于2023年8月7日实施,经济部将于今年2月起受理企业申请租税减免,5月31日为截止受理期限,外界预期台积电(2330)、联发科(2454)、瑞昱(2379)、联咏(3034)、群联(8299)等都符合申请门槛,可望适用。

经济部表示,为鼓励业者加码投入前瞻创新研发及投资先进制程设备,产创条例第10条之2(俗称「台版晶片法」)提供优惠抵减率,包含前瞻创新研发支出当年度抵减率25%,及购置先进制程设备支出当年度抵减率5%,租税奖励堪称史上最大。

针对适用资格门槛,经济部已公告产创条例第10条之2子法「公司前瞻创新研究发展及先进制程设备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财经二部共同规划以研发费用达60亿元、研发密度达6%、购置用于先进制程之设备支出达100亿元为资格门槛,不限适用产业类别;且2023年有效税率为12%,才能适用产创条例10之2的租税减免。

根据2022年上市柜公司财报,台积电、联发科、瑞昱、联咏、群联、台达电、南亚科及华邦电等公司在研发费用、研发密度皆符合申请门槛。

经济部产业发展署表示,目前陆续接获公司询问申请实务相关问题。为协助业者申请,经济部产业发展署已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台积电、联发科等大厂说明申报流程和填写规范。

经济部强调,产创条例第10条之2明定公司须符合较高标准之资格门槛要件,若资格要件经审查不符,变更成适用产创条例第10条研发投资抵减或第10条之1智慧机械投资抵减之机制,提醒申请公司务必留意相关规定。

经济部表示,产创条例第10条之2子法「公司前瞻创新研究发展及先进制程设备支出适用投资抵减办法」,明订资格门槛规模、投资支出适用范畴、申请及审查相关规定等。其中,申请公司是否符合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及其他资格门槛要件等,将由公司依规定提出相关佐证文件,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邀集政府机关及专家学者组成审查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审核,以为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