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20禁喇叭 行人優先區10月上路
行人优先区起(终)点标志。图/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预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修正草案,新增行人优先区起(终)点标志,预计十月一日上路。汽机车行经行人优先区时,时速不得超过廿公里、禁止按鸣喇叭,一般超速最重开罚二千四百元,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最高开罚三万六千元。
根据交通部规画,行人优先区起(终)点标志,图案为蓝底白字及白色标志,画有人车、建物等标志。交通部表示,该标志应配合设置最高速限标志或速度限制标志,提醒车辆驾驶人应依速限行驶。
此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也一并修改网状线规定。现行规定车辆行驶至网状线时,禁止临停,但考量网状线范围内应保持净空,增列禁止车辆暂停网状线范围,车辆行至有网状线之处,遇有前行或转弯车道交通拥挤,应于网状线范围外暂停,不得行驶入网状线范围内。
台湾机车路权促进会理事罗宜指出,行人优先区主要设置地点包含医院、学区、公家机关等,将原先画设的交通宁静区加严,当初已与交通部及地方建议,不能一昧要求驾驶减速,这样只会让驾驶无所适从,且若从其他时速五十公里的路段,进入到行人优先区需突然降至廿公里,反而不见得比较安全。
罗宜举例,国外作法是会加宽行人优先区的区域,如果台湾作法只是挂个牌子,没有改善周边环境,如人行道建设等,成效恐有限,后续也会再向交通部、内政部建议、沟通。
行人零死亡推动联盟理事长陈恺宁说,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为今年立法院第一会期第一个通过的法案,其条例内容指出将广设行人友善区,也要求汽机车时速降速、行人优先于汽机车等,乐观其成见到十月相关法案上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