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优先区」新规上路看仔细 10月起最高可罚3万6

行人优先区将于10月起实施,交通部公布标示牌图示。(交通部提供/陈祐诚台北传真)

交通部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增订汽车及慢车行驶于行人优先区应遵守之行驶规定,若危及或阻碍行人通行,最重可罚3万6000元,10月1日起实施。

配合内政部日前预告「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细则草案」,交通部今也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增订汽车及慢车行驶于行人优先区,应依速限减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碍行人通行,并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行人优先区以行人步行为优先,禁止按鸣喇叭及限制行车速率,并设置专用标志及车辆降速设施路段,若按喇叭驱离行人,可罚300到600元。罚则最重的严重超速,可罚到3万6000元。

行人于行人优先区行走时,可于道路全宽通行,不必靠路边。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戏或坐、卧、蹲、立,阻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