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拿别人信箱里的传单不会怎样?  基隆男挨告窃盗被起诉

基隆男拿走别人信箱里的信。示意图,非当事社区。(资料照/记者叶佳华摄)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一名王姓男子住在成功一路的老旧联宏社区大楼,8成居民已同意都更,但他不满有少数住户持反对意见,还将拒绝都更的宣传单放到其他住户信箱,因此一次看到后便擅自拿走别户信箱中的传单,却不巧被其他住户发现,挨告后也被依窃盗罪嫌起诉。

位于基隆市仁爱区成功一路的联宏社区大楼已有37年历史,但地下室停车场梁柱钢筋裸露、墙壁龟裂,一度被鉴定为「疑似危楼」,因此社区管委会向市府提出自主都市更新案,也有8成的居民同意,超过7成3门槛,不过少数住户不愿都更,并印制拒绝都更的宣传单头到其他住户的信箱里。

大楼住户64岁的王男支持都更,但他在去年8月行经社区信箱时,发现刘姓住户信箱里有拒绝都更的传单时,便直接将其拿起,结果郑姓住户发现、告知刘姓住户,因此被拦下后遭到警方逮捕,但他也只好坦承确实有取走他们信箱内的信件,因此被依窃盗罪嫌移送基隆地检署,后来也被起诉。

基隆地检署新闻发言人周启勇表示,王、刘两人刚好对于都更持相反意见,过去的辩论早留下心结,因此刘男坚持不肯和解,而信箱是住户的私领域,信箱内的就是私有东西,就算是传单也不能任意取走,就算是看完之后放回去,没有窃占意图,可能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被害人仍可进行民事求偿,而王男在取走传单被发现时,会被认定有窃占意图,所以构成刑法上的窃盗罪,因此检察官才会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