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不到蛋黄酥泼漆又恐吓 遭拘役80日

许姓男子买不到知名蛋黄酥,气到当众怒红漆,事后说要道歉又二度恼羞成怒,半夜送上丧事场合使用的宝莲灯摆在店门外。(谢琼云翻摄)

许姓男子遭蛋黄酥纪姓负责人提告,依两次恐吓行为遭彰化地院判处应执行拘役80天。(谢琼云翻摄)

彰化县30岁许姓男子以开租赁车(白牌计程车)接送客人为业,去年9月他因排队买不到彰化市知名不二家(现已改名不二坊)蛋黄酥,愤而两度前往店家泼漆、架设4盏丧事用宝莲灯,遭彰化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二罪判处应执行拘役80日,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去年9月12日中秋节前夕,许男要买蛋黄酥没买到,认为业者态度不佳,2天后傍晚公然到店里泼红漆泄愤,吓坏许多上门的消费者;事后警方主动通知他到案,但纪姓业者不愿计较,他自觉不好意思,17日晚间登门想道歉,当时纪男正在忙,推称「晚点下班,有空再打电话给你」,借此请许男先离开。

不料,许男左等右等等不到纪老板来电,认为被看不起,又开始恼羞成怒,19日凌晨在店家打烊后,专程到礼仪社买了四支宝莲灯和铁制支架,摆在店门口,白色卡片上还语带嘲讽写上「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的祝贺词。因恐吓意味明显,店家忍无可忍、决定报警提告,警方二度通知他到案,将他移送法办。

彰化地方法院简易庭法官认为,被告不思理性解决问题,仅因一时情绪不稳而对告诉人恐吓,实有不该,审酌犯后态度尚可,且告诉人已撤告,针对两次恐吓犯行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