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漆抗议323政院驱离遭判拘 觉青:我们不会停止

民进党青年部主任吴濬彦等6人对行政院警政署泼漆抗议323政院驱离事件,今遭判拘。被告之一张迪皓(前右二)得知结果,表示不会停止,会继续追究。(黄捷摄)

民进党青年部主任吴濬彦等6人,不满323政院驱离案打人的警察迄今仍找不到,去年3月赴行政院、警政署泼漆抗议,今遭依毁损罪各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被告之一张迪皓得知结果后,表示就算法院有罪,他们仍不会停止,会继续追究,落实台湾民主、言论自由。

张迪皓表示,法院判有罪,但他觉得他们没有错,他们是要提醒政府,当初打人的暴警还不知道是谁,国民党执政时找不到,他没有什么期待,但现在是民进党执政,请民进党回忆起来,当初跟他们一起站在街头的捍卫民主的同志们被打伤,有人到现在还有创伤,请民进党找回良心,把暴警交出来。

民间司改会律师团也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失望,指依过去司法实务见解,应会就侮辱公署部分究责,但本案法官却判毁损有罪,非常不可思议,当事人在被移送地检署前,被泼漆的外墙、拒马就已清除干净,到底造成什么损坏?

律师团并指,审理期间曾就侮辱公署这条威权时代留下来的法条,声请停止审判释宪,但法院没有去面对这个问题任由威权法律继续适用,这是不应该的,国家应该好好思考这有没有继续存在的价值

律师团痛批,报复性起诉、司法骚扰一直是公民社会中,箝制言论自由及展现国家政府力道手段,本案当事人一再受到审判侵扰,最后遭判有罪,反观国家暴力至今未被究责,将公权力过错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样的不平等,在民主国家是非常不堪入目的耻辱

律师团质疑,法院是否用本案判决替警政署挡住人民追究真相?他们真的有做错事情吗?大家都可以接受乱打人是不对的,不会因为穿上警察制服就变合法,本案被告诉求把乱打人的人揪出来,仅此而已,待收到判决理由后,会再研议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