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兼職「出租女友」慘在摩鐵被硬上 惡狼不認罪遭重判

一名张姓男子透过网路认识一名女网友,双方约好由女网友担任「出租女友」出游,但前提是不能发生性行为。2人去年6月逛完夜市后入住摩铁,张男却乘机熊抱对方亲吻并舔舐其身体,甚至违反女网友意愿指侵得逞;桃园地院审理时张男否认犯行,但女子指证历历,张男遭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4月。

检警调查,张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认识女网友佩佩(化名),2人于同年6月3日相约新竹高铁站见面,由佩佩担任「出租女友」出游,并约好不能发生性行为;6月8日晚间2人再度相约,先后到桃园市逛美式卖场、中坜夜市等,并在晚间9点30分许入住摩铁。

未料隔天凌晨,张男趁着佩佩没有防备之际突然熊抱她并强行脱衣,舔舐其脸颊、胸部等身体多处,还违背佩佩意愿对其指侵得逞,因佩佩极力反抗大声拒绝,张男才停下动作,佩佩随即愤而离开并报警提告,检方调查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张男。

桃园地院近日审理,张男坦承有脱下佩佩的衣物,并亲吻嘴唇、脸颊、胸部及触碰下体,但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他辩称自己是在对方配合下脱掉其衣物,且对方同意亲吻嘴唇、脸颊、胸部等处,但没有指侵。

佩佩则证称,当初在通讯软体上就提过出租女友条件,以1小时1千元新台币计算,强调不能性交易,而张男答应才相约与其出游。在摩铁当晚张男一直问可不可以抱着睡或牵手睡,她拒绝后却突遭背后抱住,张男用力抓住双手压在床上,试图要亲她,随即又强脱衣服指侵还戴保险套,因为她一直喊不要,对方才放手,事后张男汇款200元交通费及8千元女友租金。

法官审酌,张男为图一己性欲之满足,违反佩佩意愿为性交行为,戕害其身心,犯罪所生危害非轻,且犯后一再卸词狡辩,未见有何悔意,迄未与佩佩达成和解,参酌张男案发前无因故意犯罪经论罪科刑之纪录,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张姓男子与女网友约好由对方担任「出租女友」出游,不能发生性行为,但张男却熊抱对方亲吻并舔舐其身体,违反意愿指侵得逞;桃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处张男有期徒刑3年4月。示意图。取材自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