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法提前提离职!主管痛批自私威胁「会注记」 人资曝真相

一位男子因为人生规划提出离职,没想到却遭主管批评自私,威胁要在人力银行上注记此事。(示意图/达志影像)

根据《劳基法》规定,离职前依工作年资长短需要提前预告,有些人则会比法定预告期还要早提出离职规划。一位任职某知名大型补习班的男子表示,近日他依法提早11天预告离职,没想到却被主管批评很自私,威胁若真如期离职,要在他的人力银行资料上注记此事,「因为我不想让别的公司遇到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人」,让他相当难受。不过有人资指出,就算主管真的在他的履历上注记,也只有该公司看得到,「他只是吓你的」。

原PO在Dcard发文指出,由于个人生涯规划,他在补习班工作至今7个月,近日依法提早11日向主管提出离职,预计6月底最后一天上班,比《劳基法》规定的10天多1日,尽到法律基本义务;没想到主管收到预告后,竟批评原PO很自私,声称因为没办法马上找人递补职缺,希望他能做到8月底,还说公司规定预告期是30天,如果他真的离职,会请人资在人力银行履历上特别注记,「因为我不想让别的公司遇到你这种不负责任的人」,要求原PO自己想清楚。

原PO提到,其实他早就调查清楚,就算主管声称的公司规定预告期比《劳基法》还长,但相关判例、大法官解释都已说明,公司规定因为违法所以无效,「但我还是蛮难过的,我不懂为什么要这样威胁我,人真的是说翻脸就翻脸,工作过程我一直都尽心尽力,难道就不能好聚好散吗?」

对此,许多内行人纷纷回应,「我是人资,让你知道一下,主管即使真的请单位人资在人力银行上注记,也只有你们公司看得到,不会影响到你的其他权益,他只是吓你的,不要被威胁」、「企业端无法在人力银行招募平台对任何一位求职者贴标注记主观的描述或判断,让其他企业看到。只有面试、求职失约的纪录经由企业提报后会被其他企业端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