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遭指控国民党提名 救总痛批党产会未提资料佐证

针对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13日对 「中华救助总会」举行听证会,中华救助总会召开记者会理事长张正中(见图)表示,总会完全依据政府法规,由会员选举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再选出理事长,而产会报告无法证明总会的理事长是由国民党提名。(刘宗龙摄)

中华救助总会理事长张正中。(刘宗龙摄)

党产会今天举行听证会厘清中华救助总会是否为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救总理事长张正中会前受访强调,救总于1950年4月4日成立,救助对象难胞灾胞,是一个援助救援组织,同年5月获得内政部颁发的人民团体证书。关于救总人事指控为国民党提名,张痛批党产会无法提出相关资料佐证

张正中出示当时内政部发给的人民团体登记证书的影印文件立案字号为「台内社字第贰号」,也就是中央政府台湾,内政部颁发的第2张人民团体证书,从事海内外人道援助工作难民流离失所,救总肩负起救济任务,希望藉今天听证会机会,将团体介绍给社会,说清楚讲明白

对于党产会的认定,张正中表示,党产会提出的调查报告,对于历任常务理事、理事长,没有提及任何正式会议及通知;至于救总的人事,一开始是透过4百多个会员于成立大会中推选出99位理事、55位监事,一切都是依照内政部的规定;开会的选举结果、工作计划经费都有提报给内政部,因此内政部于1950年5月发给救总团体证书。

张正中批评,关于救总前理事长谷正纲至今的理事长,被指控多由国民党干部担任,但党产会无法提出书面证明、会议资料说明是国民党提名,反之,救总是依照政府法规,由会员选举理事、监事,常务理事、监事,选举理事长,这是会员决定。

张正中强调,从1950年到今年,救总所有的会员大会工作计划及预算,都先报内政部,每年年初要向内政部报告工作报告及决算案,内政部要求人民团体公开内政部网站,从第一年也公布经费使用,也向台湾公益团体自律团体公告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