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抓奸见70岁小王只穿内裤 妻子心慌:相约配眼镜较便宜

台中一名人夫去年11月抓到小王只穿内裤,坐在自家床上,妻子还跳出来辩称小王是荣民,配眼镜有优惠,才相约一起去,人夫一状提告求偿百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人夫去年11月抓到小王只穿内裤,坐在自家床上,妻子还马上跳出来辩称小王是旧友,也是荣民,配眼镜有优惠,2人才相约一起去,人夫不信提告求偿百万;小王则说人妻长期受丈夫漠视,曾想过出家,才会找上他讨论,并非出轨;法官发现2人私下互称「小老婆」、「老公」,判需赔20万。

判决书中丈夫主张与妻结婚20年,去年11月23日返家时,发现有名男子穿内衣裤坐在卧房床上,妻子解释是友人,还说男子有荣民身分,配眼镜有优惠,她才邀对方一同前往,但丈夫看行车纪录器,发现妻子与男子互称「小老婆」、「老公」,陈述双方过往性爱经验,车上调情接吻,还在对话中对丈夫百般嘲讽。

丈夫控诉妻子带人至工作地点及夫妻的住处过夜,为此求偿100万;妻子说车辆是她所拥有,丈夫私下窥闻对话纪录,是妨害他人秘密,还称丈夫没有给生活费,不断胁迫她离婚、放弃所有权益,她无力负担赔偿金;被告男子则说,女方长期受丈夫漠视,曾想过出家才与他讨论,他已70几岁可以给对方建议。

法官认为被告2人都是有配偶之人,理应避免共处一室,且当时男子只穿着内裤、深夜在女方卧室中独处,还互称「小老婆」、「老公」,还有互倾爱意、讨论性事等调情,显然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最终判2人得赔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