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裸和小王开房间被抓奸 人妻说没做:刚洗完澡把内衣裤放旁边

人妻未穿内衣裤,仅穿薄衫躺在床上人夫抓奸无性行为证据,判不起诉。(示意图/CFP)

记者陈以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人妻与男性友人花莲游玩入住饭店丈夫得知后赶赴现场报警抓奸,一开门见妻子未穿内衣裤,仅穿薄衫躺在床上,怒告2人通奸及告男子诱罪,新北检认为没有2人具体性爱证据,加上妻子自愿出游罪证不足判不起诉。

林姓丈夫107年间,发现林妻与林姓男子搞暧昧,于是委托征信业者跟踪调查,果然在11月底时,发现2人相偕到花莲游玩并入住高级饭店,丈夫当晚火速赶往花莲报警抓奸。一冲进房门,看到妻子没有穿内衣裤,下半身赤裸,仅罩薄衫躺在床上,林男则裸着上身,丈夫怒告2人通奸,加告林男和诱罪。

妻子表示当天生日还与丈夫吵架,心情不好才会找林男到花莲散心,入住饭店也是分睡2张床;当晚刚洗完澡把换下的内衣裤放在旁边,心想要睡了,才会没穿内衣裤仅穿薄衫躺上床,2人并没有发生性行为。

新北地检署认为,当晚并没有查扣到2人有性行为的直接证据,加上通讯软体对话纪录及出游合照,仅能认定2人暧昧关系密切,无法证明通奸;再者当天妻子邀约林男出游,出于自己意思,林男不构成和诱罪,2人均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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