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博批政府 陆维权律师浦志强一审判囚3年+缓刑3年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曾因参与调查多起案件如谭作人案艾未未案而数次遭到中国警方逮捕,遭控「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维权律师浦志强被控「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今早10点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案于14日开审,当时并未当庭宣判,延至今日才做出判决;浦志强的辩护律师尚宝军曾表示此案最重可能判到8年罪刑院外声援浦志强的支持者外国记者则与警察发生推挤,遭强制驱逐。

中国检方指控浦志强批判中共政权人大代表毛泽东嫡孙,以及评论新疆政策跟去年昆明火车站「恐怖攻击」的言论,并撷取其于2011年至2014年在微博发表的7篇文章作为证据。浦志强于2014年5月6日被中国北京公安局拘留羁押长达一年半之多,于今年5月被正式起诉,至14日首次接受审判

做为罪证的7篇微博共600多字,内容包括批评北京当局的新疆政策、讽刺大陆官员等。浦案获罪,显示大陆当局对于网路上反对政府的言论采零容忍态度,尤其是维权意见领袖。浦在一审法庭上表示,如果他所发表的微博言论伤害了人,他愿意对这些人道歉,不过拒绝认罪。曾委托浦志强辩护的中国异议艺术家艾未未也透过推特表示,「浦志强是良心犯,无论以何种罪名,审判的都是社会正义。」

▲一审当日,在场外声援浦志强的支持民众。(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浦志强一开始以「寻衅滋事」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逮捕,直到去年11月再被加控「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民族仇恨罪」、「民族歧视罪」等罪。香港南华早报》报导,声援民众以及受过浦志强法律帮助的支持者,如重庆劳教受害者彭洪黄成城等15人在网路上发布致北京法院的申请书要求旁听,并声称检方对浦的指控「是对公民表达权的严重侵害,是法治的倒退」。他们的行动受到当局阻碍,一行人无法前往北京。

美、德两国政府曾就浦案表态,谴责大陆对言论自由的控制。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表声明,表达对当局「含糊不清的指控」感到忧虑,并以华府名义促请北京释放浦志强,「像浦先生这样的律师和公民社会领袖不应被持续打压,而应该获准为建设繁荣与稳定的中国做出贡献」。

▼北京二中院外聚集抗议者以及境外记者,遭到警方驱离。(图/达志影像/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