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脱光光和下体半裸女开房间 妻「只看到被子动」判无罪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已婚的张姓男子2015年间带着余姓女子新北市三重区某间旅馆入住,张妻得知消息后带着征信社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抓奸,果然看到丈夫全身脱光光、余女下半身赤裸,气得提告通奸。不过,由于当时现场灯光昏暗,张妻只看到被子在动,无法证明性器接合的行为,新北地院法官最后裁定两人无罪。

张妻2015年间发现丈夫行为有异,于是开始留心,没想到某一天就接到丈夫带着另一名女子入住旅馆的消息,她立即带着征信社人员闯入房间,果然看到丈夫全裸与下半身赤裸的女子共处一室,气得以在现场拍到的照片影片证提告。但张男与余女面对检警侦讯时皆否认有嘿咻。

▲张妻抓奸只看到「被子在动」,提告通奸却惨输。(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此,张妻接受警方质询时表示,她一进到房间就看到丈夫在跟余女做爱;后来出庭时又改口说,当时房间灯光昏暗,她只有看到被子在动,虽然看不太清楚,但直觉就是在进行性行为

而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张妻与征信社人员当下虽然有看到张男与余女身体赤裸、共处一室,但并未目睹两人性器接合,现场拍摄的搜证影片也没有拍到正在嘿咻的画面,加上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保险套、使用过的卫生纸体液证据,纵使两人的行为已超越正常的男女交往关系,却不构成通奸、相奸,因此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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