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憬遭脱光搜身? 警:洋装太难脱女警以手触摸
▲李妍憬泪诉遭上铐、脱光搜身,警方表示,李妍憬(白衣)穿的衣服难脱下,仅由女警以手触摸。(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艺人李妍憬与计程车运匠互殴,李妍憬指控台北市信义分局,对她一个提告的人上铐,还要她脱光光搜身。对此警方表示,按照规定必须搜身,由女警执行时,因为李妍憬当天穿的白色洋装太多绑带,不好脱下,因此仅由女警以手触摸的方式进行,安全裤或底裤确实需脱下,但不须全脱,仅让女警能目视无危险、违禁物品即可。
警方表示,由于李妍憬与司机皆为被告,带回警局制作笔录,移送地检署前,按规定都必须进行搜身。过去皆有不少案例,因搜身未确实,导致被告轻生、员警受伤等状况。3年前,一名丁姓女烟毒犯被移送士林地检署,却趁着上厕所时,拿出预藏的皮带刀刺胸身亡,当时引发地检署法警、分局员警搜身不力的争议。
至于李妍憬的女性友人刘谦柔的部分,警方表示,也并未全身脱光光,而是掀开衣服,由女警以目视确定即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0 条,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执行拘提、羁押时,虽无搜索票,得迳行搜索其身体、随身携带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触及之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