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这样吗?」酒驾女控诉 遭警察逼脱光光受检

▲酒驾女子女警要求脱光所有衣物,全裸接受检查。(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北市一名26岁林姓女子12日凌晨酒驾被警方查获,进警局后却遭女警要求脱光衣物检查,她质疑「有必要这样吗?」女警却坚持「按照规定」,最后她只能全裸受检,感觉受到严重侮辱。对此警方解释,因为曾发生搜身不仔细,让犯罪嫌疑人携带毒品刀械案例,才会严格进行搜查,并没有违法情形

林女指控,当天她穿着一件连身、没有口袋长裙,被带进北市警松山分局留置室前,配合女警脱衣检查,没想到对方却要求她连内衣裤都脱掉,让她又尴尬又委屈,但因为女警坚决是例行公事,她只好「忍辱」一丝不挂地接受检查。

警方则解释,女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搜身,而且因为林女是酒驾者员警基于「保护管束原则严格执行,并没有违法之虞,但如果造成当事人不舒服,会再针对执法技巧比例原则进行改善。

据悉,该女警曾表示,因为先前发生多起搜身检查不仔细,让犯罪嫌疑人携带毒品或刀械进入地检署、法院,趁机自伤甚至自尽的案例,为了防止憾事再次发生,她才会强硬彻底地执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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