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郎打脸!婚宴上12万遭窃 新秘控警「5人被脱光搜身」逆转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新娘秘书透过友人指控,日前到高雄湖内一间餐厅新人化妆,遇到新人要付给饭店的钱12.5万元不见,员警获报到场处理,却要他们脱光全裸搜身检查。对此,警方出面否认,强调不会要求民众脱光受检。当天同样被搜身的新郎谢先生也说,员警没有要他脱光,是自己为了避嫌才脱到剩内裤,警方从头到尾没有强迫举动。

当事人指控,一位男警官要求进出新娘休息室的新秘、助理、可疑男子都必须脱光搜身检查。(图/记者黄子倩翻摄)

根据影片,员警在婚宴会馆新娘休息室翻箱倒柜找东西,从包包到新秘化妆盒都不放过 ,甚至连新秘穿在脚上的鞋子,也要对方脱下来,在鞋身鞋底按一按摸一摸。而女警检查新秘随身包包,见红包袋狐疑看了两眼,让新秘语带不满要女警检查金额,「我今天的工资,妳可以算。」

▲▼警方在现场搜查。(图/记者黄子倩翻摄)

原来这名新秘日前到高雄湖内一间餐厅替新人化妆,她透过友人在「爆料公社脸书社团指控,遇到新人要付给饭店的钱不见了,马上报警处理,一位男警官没出示搜索票,要求进出新娘休息室的新秘、助理、可疑男子都必须脱光搜身检查,「搜身搜包是你职责所在,但脱光光我们无法接受,又不是在查缉毒品。」

新秘控诉,脱光包括连内衣裤都脱掉,这算执法过当吧?可以去告那位说要裸体搜身的员警吗?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对此,湖内分局湖街派出所所长振源否认指控,强调不可能要求民众直接脱到内衣裤,也不可能由警方动手脱对方的内衣裤,衣物部分都是由他们当事人自行脱下。

警方表示,新人是在二次进场前发现金钱不见报案,因调监视器发现,当时进出放钱的新娘休息室共5人,才会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后,对5人包包及衣物进行搜查。而当天被搜身的新郎谢先生也说,员警没有要求脱光,「我也有被搜,可是我没有全身脱光光」,警察是说衣服可不可以拉起来给他们看一下,员警也没有动手来脱衣服。而警方未发现遭窃现金,将持续扩大调阅相关监视器影像侦办。

▼警方澄清绝无脱光搜身。(图/记者黄子倩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