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带征信社闯小三家 拍到「脱光谈公事」...判无罪

庄妻怀疑丈夫外遇女同事,于是找来征信社跟监。(示意图记者李钟泉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31岁的已婚庄姓男子与另一名花姓女同事关系暧昧,庄妻怀疑丈夫外遇,前年6月找来征信社「抓猴」,果然拍到2人全裸在床,但对方辩称当时是在谈公事。对此,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庄妻带着征信社人员非法闯入花女住处搜证,因此找到的卫生纸团等都不具有证据能力,判决2人无罪。

判决书指出,庄妻发现丈夫(31岁)在婚后1年多就与花姓女同事传出暧昧,怀疑对方外遇于是找来征信社抓奸,2014年6月接获通知前往花女住处,果然在门外听到疑似做爱的呻吟声,气得马上破门而入。

庄妻进到房内不只翻找里头的物品,还让征信社人员拍摄丈夫与花女全裸在床的样子,最后要求他们坦承通奸并签下协议书。不过,庄男与花女事后辩称,当时2人只是在「谈公事」,突然有人闯入吓了一跳,没有看清楚协议书的内容以及想快点结束这件事才会签字。

对此,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庄妻提供的影片只能证明丈夫与花女「全裸在床上」,并不构成通奸的要件性器官结合」,加上她是非法侵入他人的私领域搜证,因此认定所取得的卫生纸团等物品不具有证据能力,判2人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