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吸毒家暴「只想自己爽」 全家苦求重判:别让他返家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李姓男子去年8月至11月间3次吸毒、对家人施暴,而遭检警送办,他的母亲、姊姊及妻子都遭受过暴力对待,家人一致希望法院从重量刑,不要再让他返家。台北地院法官痛批,李男无视家人安危,只想自己方便、自己爽就好,最终依3次持有第二级毒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1个月。

▲李男吸毒、家暴,家人请求法院从重量刑,不要再让他返家。(示意图/VCG,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李男去年8月间在家中地板睡觉,李妻帮忙盖上外套时,惊见吸食毒品的器具玻璃球掉出,于是偷偷捡起来藏进鞋柜,希望他不要发现也不要使用;没想到2天之后李男疑似在外面吸毒,返家情绪失控,李妻报警处理,结果被警员发现藏起来的玻璃球;同年9月间,李男疑似家暴,警方到场处理时,李妻主动交出1包瞒着丈夫藏起来的白色透明结晶。

除此之外,去年10月、11月间李男两度疑似因为施用毒品,导致情绪失控,甚至对家人施暴,警方获报到场处理,分别查扣白色透明结晶、残渣袋及吸食器吸管等物品。李男到案之后矢口否认持有第二级毒品,他强调自己不是毒品现行犯,有不在场证明,扣案的毒品都不是他的,他也不知道毒品是从哪里来的。

但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此案事证明确,李男所辩均不值得采信,他先前曾接受勒戒,却还是不知警惕,不仅深受毒品影响,近年来还不断发生家暴案件,受害者包含他的妻子、姊姊和母亲,他的家人均痛诉,他在接触毒品之后不时对家人施暴,因此一致希望法院从重量刑,不要再让他返家。

法官表示,李男一家三代同堂,他却漠视家人安危,只想自己方便、自己爽就好,事发之后不但不配合调查,而且态度嚣张,至今仍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不当之处,最终依3次持有第二级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7个月、8个月,仅4个月的部分得易科罚金12万元,其他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为1年1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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