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判決超白話!法官寫他「只想自己爽」害全家 判1年1月

李姓男子三代同堂却染毒,吸毒后对家人施暴,家人检举,警方查获李持有毒品,家人请求重判;台北地院法官宋恩同审理,写下超白话科刑理由,指李「只想自己爽就好」,判李有期徒刑1年1月,可上诉。

李2023年8月14日前取得有安非他命的玻璃球、安非他命结晶,携往台北市信义区住处,李妻看见李睡在地板上,担心着凉,拿起李的外套披盖,外套里掉出玻璃球,李妻把玻璃球改放客厅鞋柜上,希望不要被李发现。

2023年8月16日李返回住处失控,李妻认为李在外面施用毒品而报警,员警在李家客厅鞋柜上查获玻璃球,以现行犯逮捕李,李妻当天于李尚未获释,又在李的香烟盒内发现毒品,再将毒品藏起来。

2023年9月7日警方接获李涉家暴案,前往盘查,李妻将毒品1包交给警察,鉴验结果是安非他命。2023年10月26日晚上,李又将毒品带回家,在住处殴打胞姐,李妻报警,警员三度进门,又在李的烟盒内查获安非他命。

2023年11月24日晚上,李的母亲发现儿子精神异常报警,警方入门在客厅神明桌旁地上的烟盒内再度查获毒品。

检警侦办,李否认持有毒品,辩称毒品不知从何而来,检方依持有第二级毒品罪将他起诉;法院审理,李称不是毒品现行犯、有不在场证明,否认犯罪,法官根据证据认定李毒品罪成立。

判决说,李吸毒后的被害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姐姐、母亲,亲人都痛诉李接触毒品后不时施暴,希望从重量刑,法官认为,依李的家人意见,可以佐证家人们与家中唯一孔武有力且受毒品影响的男人同住,承受着压力与痛苦。

判决还说,李只想自己方便、自己爽就好,3次持有毒品视国家禁令为无物,屡次将毒品携往家中,不顾未成年子女可能沾惹恶习、可能误食,恶性重大,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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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非他命示意图。图/警方提供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