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达电主管沦商业间谍!偷特斯拉充电桩机密跳槽大陆 判刑2年
▲前台达电高阶主管阮宪熙涉嫌违法营业秘密法,桃园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图/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前台达电高阶主管阮宪熙涉嫌窃取电动车电源供应器关键机密,经重制后转跳槽大陆某科技公司,造成包括台达电、飞宏科技两家公司重大损失,更冲击我国充电桩产业布局,经桃园地检署起诉,桃园地院历经年余审理后于今(30)日下午宣判,认定阮违反营业秘密法事证明确,判处有期徒刑2年,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被告阮男重制台达电研发的特斯拉电动车充电桩技术档案,都是属于台达电的营业秘密,具有秘密性、经济价值,并有合理之保密措施,被告辩称,将台达电公司档案备份至云端硬碟,是为求个人加班方便,将台达电档案备份至个人主机电脑,则是防止因台达电公司配发电脑因硬碟受损而遗失资料,所以才备份在个人电脑以求保存,他把法规资料重制到新任职大陆地区公司配发的电脑,作为字典用途时,不慎将台达电档案一并重制至新任职大陆地区公司配发电脑,主观上并无违法营业秘密法。
法官认为,被告将公司机密档案复制至个人主机电脑,已明确违反台达电之资安规范,禁止将文件资料携出回家加班或用个人储存装置存取,亦禁止上传到个人云端硬碟等,此部分辩词显属临讼卸责之词,不足采信;此外,被告所称公开法规资料,系任何人均可任意合法取得,被告任职大陆地区公司期间,自行透过网际网路搜寻或是以其他合法管道取得即可,因检警检视扣案物内容发觉上情,被告才因情急而临讼杜撰,此辩词自非可采。
法官审酌,被告曾任台达电公司研发人员,明知前揭技术资料俱属台达电之营业秘密,若为竞争对手所用,不仅对台达电在全球充电桩市场之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亦冲击我国高科技产业之命脉,竟仍意图在大陆地区使用;此外,据台达电陈报,该等营业秘密属台达电自行研发,经长期反复测试、验证之设计成果,在电动车充电桩产业中具有独特性及技术领先性,属台达电极机密之档案,其他厂商自行研发设计在规格、技术上之相同机率甚微,其研究档案价值,经台达电估算约新台币1亿3,495万元之成本投入研发与生产,其中关于特斯拉第二代壁挂式交流充电桩之专案销售,每年营收高达1亿6,000万美金。
法官认为,被告之行为导致台达电每年巨额营业损失等情,足认被告侵害之法益及造成之损失甚钜,且被告犯后未表达悔悟之意,犹饰词推诿,复未赔偿告诉人台达电之损失或取得谅解,犯后态度难谓良好,法院合议庭今审结,依违反营业秘密法,处有期徒刑2年,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