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卑南溪口湿地放炮驱鸟 如认定违法将开罚

卑南溪口。(图/记者杨均典翻摄)

记者杨均典/台东报导

台东卑南溪口属国家重要湿地,近期地方广大讨论此处鞭炮驱赶鸟类的行为,台东县政府22日提出说明,表示是否涉及违法,需视发生地点及对物种实质影响而定,未来将更谨慎做处理与认定。县府建设处表示:卑南溪口湿地是多元使用的湿地,有不同管制强度之保育利用分区。且之前县府曾于此处施放过国庆烟火,对于认定上需要更为谨慎,避免产生更多争议,如无明确事证,则无法认定违法。

建设处说明,民众如有发现相关事件,请通知建设处派员前往调查了解,如查证属实,依照湿地保育法第25条与第38条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施放鞭炮驱赶鸟类,依法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锾。若造成野生动物死亡,则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