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肥咖协议 签定了!
负责协调此案的行政院财经政委邓振中表示,基于保护银行机构及投资人,我国将赶在美方7月1日公告「已签署、视同签署」国家名单前夕,告知美方我国签署台美跨府协议(简称ITA)意愿,将台湾列为「视同签署国家」,如此肥咖条款7月1日生效后,我金融机构不会立即被课征30%的资本利得重税。
至于正式签署台美跨政府协议时间,应在今年底前由我驻美代表沈吕巡与美国AIT理事主席薄瑞光签署。
一旦台美签署跨政府协议,邓振中说,这项协议视同法律,将送国会审议,银行机构不必担心提供客户帐户资给美方抵触我个资法。他指出,银行洽询客户意愿后,若客户同意提供帐户资料,银行将直接把整批合作客户资料送交美国税务局。
倘若客户不同意银行提供帐户资料,银行必须透过政府指定的机关(即金管会),将客户资料送交美国税务单位。知情官员说,届时银行是将不合作客户名单以总户数及总额度方式送交美国税务局,美方若就个别帐户需提供进一步明细,银行机构再就个别帐户资料送交金管会,由金管会递送美方。
邓振中表示,台美跨政府协议签署目的为了追税,不论金管会或财政部,手中根本没有客户帐户或税务资料,客户投资来源所得全在银行手上,但银行归金管会督导,为保障投资人及银行权益,金管会最后也愿「顾全大局」,担任递送资料给美方的主办机关。
知情官员说,美方要的是银行客户帐户资料,依银行法48条规定,银行对于客户之存放款或汇款等资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保守秘密。由此可见金管会替银行递送资料比较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