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火车站修复工程毁损国定古迹 监察院纠正台铁局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委员林国明、王美玉及叶宜津自动调查发现,台铁局办理国定古迹台南火车站修复工程,未经文化部核准,迳自拆除丢弃应保留之外墙布纹砖、窗框砖、卫浴设备等,导致文化资产遭受不可逆之损害,监察院纠正台铁局。

监委指出,文资局陆续于108年4月、109年3月、110年3月现地督导要求台铁局未经文化部审查通过之工项,不得施作,并尽速提送变更设计资料。

监委表示,台铁局严重违反文化资产保存法相关规定,任由设计监造单位默许施工厂商未依照核定之设计书图迳为施工,擅自将日治时期之磁砖、窗台及铁道饭店内卫浴设备等拆除丢弃之行径。

监委提及台铁局非但未及时勒令业者暂停施工,亦未确实列管追踪要求业者尽速依法办理变更设计,导致80多年古迹遭受不可回复之重大损害,台铁局核有违失,至为灼然,承办人员实难辞其咎。

监委表示,台铁局明知施工厂商与设计监造单位显有毁损台南火车站外墙面砖、窗框砖、卫浴设备等重要古迹特色之情事,即违反文资法规事证明确,惟未积极向业者终止契约并请求损害赔偿,亦未依法告发业者,严重损及政府权益,显有怠失。

监委强调,文资局发现台铁局未依核准图说施工,且迟未办理变更设计时,仍未积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况现行文资法规对于文资修复专业人员之违规情事,无法施以行政处分,造成国定古迹台南火车站遭受破坏之违法事实存在2年多期间,毁损范围持续扩大,实显文资局督导不力,确有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