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台南地方法院历经15年修复 列为国定2级古迹

▲原台南地院建物,经内政部列为国定2级古迹,是一栋极富艺术价值司法建筑,将于11月8日竣工启用,免费开放民众参观。(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该院管理之原台南地院建物,经内政部列为国定2级古迹,是一栋极富艺术价值的司法建筑,自日治时期以来,有87年的岁月是做为司法审判机关使用,历经15年局部解体调查考古、修复工程,将于11月8日竣工启用,免费开放民众参观。

台南地院行政庭长郭贞秀指出,自民国90年4月台南地院位于健康路新厦落成启用后,原台南地院廰舍建筑(台南市中西区前路一段307号),历经13年余的局部解体调查、考古,修复施工期间851天、工程费用1亿1千余万元,终于修复完成,即将于11月8日竣工启用,免费开放民众参观,并同时举办「古迹风华再现,司法文物特展」系列活动,欢迎民众参观。

开馆日为周二至周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每周一及国定假日休馆,预约导览及相关资讯请上国定古迹台南地方法院网站查询(http://tnd.judicial.gov.tw/hs/),或电(06)2956566分机21063、古迹服务专线:(06)214-7173,请民众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