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私藏近吨烟火 开罚30万

陈姓男子在货柜屋内囤放大量高空烟火。(消防局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7日晚间突击下营区陈姓男子住处,原本要查非法改造枪枝,却意外发现他在货柜屋内囤放大量爆竹烟火,通报台南消防局稽查,得知陈男私藏来源不明、未经通报的专业烟火932.95公斤,形同火药库,全案依爆竹烟火管理条例开罚30万元。

台南市前年中秋节才有人放烟火烧掉1艘渔筏;今年距离中秋节还有1个多月,已发现有人囤积大量烟火伺机贩售。

台湾的烟火分为一般烟火与专业烟火,一般烟火的存放管制较不不严格,但专业烟火属于大型、高空施放方式,火药量大,输入时需先向消防署申请,在活动施放时需再向地方消防局申请,存放时也须有合格的储存地点。

39岁陈男,无业,他的货柜屋位在下营区一处偏僻空地,疑似从大陆购入大量专业烟火爆竹,藏在货柜内准备分批零卖,遭警方误以为他藏有改造枪枝,7日晚间在检察官指挥下突击他的住处,虽没有查获枪枝,但却发现整座仓库的爆竹烟火,立即通报消防局勘验。

消防局火灾预防科10多人到场,发现该批爆竹共有900多公斤,以0.5公斤火药就需法定管制来计算,陈男的烟火火药量共超过1865倍,且属于需报备的专业烟火,惊讶简陋的货柜屋形同一处小型火药库。

陈男供称,这批烟火已放置4、5年,系向已故友人购买,自己使用;但此一说词不被消防人员采信,不仅全数没入,还开立举发单。由于烟火未储放在合格地点,依法可罚30万到150万元,但因陈男初次被查获,将开罚30万元。

消防局耗费6个多小时,才将全数烟火运送至合法储存地点,后续将依法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