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620只印度星龟 高雄男判罚30万定谳

高雄1名张姓男子走私620只保育类的印度星龟来台被查获。(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张姓男子去年走私620只第2级保育类动物印度星龟来台,载回家饲养后,发现状态不佳,未料退货途中遭查获。高雄地院判缓刑3年,但要求他须向公库支付30万元及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他认为过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原审判决无不妥,驳回张男上诉。

判决指出,张姓男子于去年7月12日,透过1名叫「金牛」男子居间联系,以200万元向不详国家卖家购买600只印度星龟,拟输入培育后贩售,卖家担心运送过程耗损,还额外多送20只,同年7月19日,张男前往前镇区渔港一路前,把620只印度星龟载运到左营区住家培育饲养,但饲养不久,有2只死亡,发现状态不佳,决定退货,将618只星龟带回到前镇渔港的接货地点时,当场被警方查获送办。

印度星龟为农业部指定公告的第2级保育类野生动物,因龟壳有独特星形放射纹,深受不少陆龟爱好者欢迎,张男被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这批星龟也被送到屏东科技大学保育类野生动物收容中心。

一审高雄法院简易庭审理后,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向公库支付30万元并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

张男上诉求轻判,他指,星龟已收容,危害已明显减少,缴30万元公益金及服60小时义务劳务,让他无法正常工作、好好照顾家里。二审高雄法院法官认为,张男经营夹娃娃机店生意,月收入4万多元,有谋生能力,且有相当时间可妥善安排金流及履行义务劳务的时间,原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