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罚最高额不合理 雄院判要还30万

去年6月江姓女子一家7口染疫,遭高市卫生局认定「隐匿足迹」开罚30万,法院判江女胜诉,卫生局要还30万。(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6月高雄江姓女子一家人接连染疫后,遭高雄市政府卫生局认定刻意隐匿足迹,严重妨害防疫工作,7天后直接开罚最高额的30万元,江女不服怒提行政诉讼。高雄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江女一家对疫调并非无作为,卫生局没给江女陈述机会,迳行开罚最高额罚款没道理,判卫生局需偿还江女30万。卫生局强调开罚合理,会提起上诉。

去年6月1日,住在高雄小港的林姓男子因新北市友人来访被传染,回家再传染给太太江女及8个月大的女儿,到访的亲友也有2人确诊。大批疫调人员调查发现,江女提供足迹片段零散,卫生局认为江女不吐实,1周后直接依传染病防治法开罚30万元。

江女辩称,确诊后就被隔离治疗,既紧张又混乱,已尽可能交代记得的所有行踪。她说当时全家人还一起脑力激荡,提供发票、车牌号码给多位疫调人员协助还原足迹。卫生局仅依片面的证据就指控她「挤牙膏式」提供足迹、直接开罚,还不给她解释机会,实在冤枉。

卫生局强调,防疫视同作战,「疫情处理报告」显示江女刻意提供4种不同版本疫调,隐瞒家有访客、开车外出、就医等事实,还得动员警政协寻系统追出更多匡列者,造成社会民心动荡,当时裁罚30万于法有据。

法官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江女有拒绝、规避或妨碍地方主管机关人员疫调的行为,卫生局开罚前也没给江女陈述意见机会,高雄市卫生局作成处分前,并未能掌握所有关于江女的疫调资料,也未调查各种对她有利及不利证据,就率尔在江女确诊日后不到一周作成裁罚处分,并处最高金额的30万罚款,明显违背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判决应撤销裁罚,卫生局须归还江女30万。本案可上诉。

高雄市卫生局强调,精准疫调力求迅速匡列、阻断社区传播链,江女确实刻意隐瞒足迹,害疫情风险扩及40余人,溯源疫调、匡列接触者延迟3天,开罚30万兼顾手段与行政目的的平衡,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