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并低频超标 中华电向NCC递意见书
台湾大19日晚上回应表示,三大电信在合并案通过后,新远传所拥有的3GHz以下频宽将达210MHz(不包含护卫频段)、中华电达200MHz,新台湾大180MHz,以总频宽580M来计算,三家都有一或多个频段超过1/3。以每百万用户可使用频宽,新远传916万用户使用频宽22.93 MHz/每百万用户、新台湾大978万用户为18.40MHz/每百万用户,合并后之新台湾大的频宽仍少于竞业,为及时解决三家业者共同超频问题,盼主管机关援引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办法第12条第4项「电信事业间营业之让与、受让、合并等市场因素变化」,并认为频率重新缴回再分配,劳师动众、旷日费时。
远传表示,远传与亚太电合并后,包括1GHz以下、3GHz以下及6GHz以下,甚或28G等频谱均符合法规,并无超标。
NCC即将于29、30日针对台湾大合并台湾之星、远传合并亚太电信分别举办听证会,频谱超标是否应缴回?势必是这次电信三雄攻防重点。
中华电表示,1GHz以下低频段具有传输特性优势,NCC自2013年4G首波竞标起即明订低频段频宽1/3上限,电信业者过去十年恪遵此规范来取得频率资源,并作为其长期投资网路建置与演进规划的基础条件,因此,相关整并、合作都应在既有规范下为之,才能维持最起码的公平与信赖保护。
未来若业者家数有变化,1/3的频宽上限可于下次释照时讨论调整。
中华电指出,台湾大与台湾之星合并案,两业者1GHz以下频段合计超过法定1/3上限(50MHz)达10MHz,超标20%,将对市场形成限制竞争的巨大不利益,中华电主张维护业者相互间的公平竞争基础,呼吁主管机关针对合并案存续公司应缴回1GHz以下超标之10MHz,于下次释照时单独释出、或连同相邻频段一并整体规划释出,并鉴于台湾1GHz以下低频段可用频宽明显低于国际,低频段超标缴回的频率可与相邻的800MHz频段整合规划,并初估可因缴回的10MHz而促成可能达60MHz的频宽释出,部份频段应用于军警消、海巡、交通医疗、火灾、水灾、地震、骚乱、恐攻、运等紧急事件的救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