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帛琉12月1日起免签证 可享停留90天

▲帛琉首都(Koror)。(图/路透社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外交部30日表示,为展现对太平洋友邦国家的重视,并基于签证待遇平等互惠原则,依据我国与帛琉共和国国民互免签证协定,自12月1日起,两国国民入境互可享免签证待遇,且能停留90天。

外交部新闻稿指出,此次是继我与诺鲁共和国、吐瓦鲁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及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友邦后,再次与我邦交国实施的双边互免签证待遇安排。

外交部表示,12月1日起,台湾与帛琉两国国民于彼此国境旅行时可免签证停留90天,我原予帛国国民电子签证待遇将自同日起相应取消,须注意两国国民所持护照(含普通、外交及公务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另适用免签证的我国国民是指任何具中华民国(台湾)国籍个人;帛琉共和国国民则是任何具该国国籍的个人。

外交部强调,我国将续与太平洋其他友邦就开放互予国民免签待遇积极洽商,以增进人民互访及了解,并进一步深化邦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