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遭罰960萬元後提三要求 NCC稱「匪夷所思」:不再調解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台湾大哥大合并台湾之星后,未依规定在今年6月30日缴回超额频宽,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也以台湾大「公众电信网路不符其网路设置计划届期未改正」,先后对台湾大开罚960万元;近日台湾大提出九方案、三要求给NCC,但因提出的三要求不合乎常理,NCC主秘黄文哲今日在记者会上强硬表示,「我们会到法院去表达没有要调解的意愿」,未来不再与台湾大进行调解程序。
NCC去年核准台台并、远亚并时,附款要求台湾大、远传两家电信公司,务必要在今年6月底前将超额频谱处理完毕。
对于NCC的规定,两家电信业者做法全然不同,远传选择在今年4月提前缴回、5月份主管机关也同意远传的缴回申请,正式结案;台湾大则在第一时间表达「附款于法无据、窒碍难行」,之后对NCC提起行政诉讼、声请附款停止执行,然而,该声请日前已遭法院裁定驳回。
台湾大表示,先前与NCC进入调解,并陆续提出多项公益回馈方案;直至昨日,由于没有收到NCC回复,台湾大更是提出九大公益回馈方案,要求NCC尽快回复。
NCC在今日记者会上表达,台湾大除了提出九大公益回亏方案,也去函NCC提出三大要求,但黄文哲直言,台湾大提出的这三大要求「匪夷所思」。
首先,台湾大在8月12日向NCC正式去函,提出「9月15日前,对本公司不再为不利处分(包括命改正处分、怠金、罚锾等),且废止已为之不利处分(113年7月10日命改正处分、同年月18日怠金处分、同年22日罚锾处分及同年8月2日罚锾处分)。」
第二,台湾大在8月19日去函NCC,提出「展延超额频宽处理期限至113年9月15日并于113年9月15日前缴回超频,于该期限前就已完成整并之基地台,可先停止发射超额频段。」
第三,台湾大于8月16日陈报法院,要求NCC四位委员于8月29日亲自参加调解程序。
黄文哲指出,NCC对于台湾大做出处罚,是因为台湾大没有按照网路设置计划执行,罚款原因与附款执行是两件事情,但是台湾大一直将两件事情混为一谈。针对已经罚的960万元罚锾,黄文哲表示,已经罚了,不会撤回,会依法执行。
此外,合并基地台有很多种方式,黄文哲表示,台湾大可以使用其他技术进行合并作业,只要使用其他技术,就可以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但他们不使用其他方式,而是留着这段超额频宽。
根据NCC的量测结果显示,台湾大前两个礼拜还有一千多台基地台对外发射,上周有发射讯号的基地台只剩下四百多台,经查,这些基地台位置大都位于北部区域。
NCC今天也首度对外公告台湾大罚金缴纳期限,第一次的罚款已于7月22日做成处分,缴费期限为8月21日,这个部分台湾大已经缴纳,第二次的罚款是在8月2日作成处分,缴费期限为9月1日,第三次的罚款则预计在8月26日左右做成处分。
此外,经委员会今日讨论过后,委员会认为已无续行调解之必要,黄文哲表示,「我们会到法院去表达没有要调解的意愿。」未来将不再与台湾大做调解,直接走法律程序。
黄文哲指出,NCC希望业者按照规范走、按照计划好好执行,NCC也不希望祭出处罚,因为这对于企业商誉而言,是很大的伤害。然而,台湾大要求主管机关尽速做成九择一选择,还提出三大要求,黄文哲表示,「我不太相信这是一个上市公司可以出去的请求」,呼吁台湾大尽快完成付款,并依照变更后的网路计划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