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减碳目标应比肩国际 学者提4大建议

赖清德总统(后排中)10月24日主持「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第2次委员会议」。(总统府提供)

英国已在COP29承诺2035年前减少81%温室气体排放量,巴西则提出2035年减排67%的目标,赖清德总统曾在第2次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指出,应重新设定2032、2035年更积极减碳新目标。学者建议,台湾的减碳目标应比肩国际、内外兼治,提出4大建议包含具体提出各式能源、减碳技术发展目标;制定特别条例,并投入8年兆元经费投入国家气候转型建设;扩大参与及提升透明度;将气候外交纳入减量策略。

赖清德上月24日在第2次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致词表示,台湾身为全球技术供应链重要角色,有必要加大气候行动来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且加速接轨国际国家自定贡献(NDC)的步伐,应检视2030的目标,要有更大的企图心突破瓶颈,重新设定2032年和2035年更加积极的减碳新目标。

台大环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18日透过脸书发文表示,根据COP28首次「全球盘点」结果,若要将全球升温限制在1.5度,各国到2030年须比2019 年减排43%,到2035年减排60%,并在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目标。而我国设定的NDC目标是2030年较2005年减排23至25%,政府按照现行法规应在今年内提出第3期、即2026至2030年阶段管制目标。

刘铭龙建议,我国NDC 3.0减碳新目标,不应沦为口号,需具体回应COP28共识,包含包括2030年再生能源装置容量增加至3倍、能源效率改善年增率至2倍等、加速淘汰燃煤电厂,提出台湾的去煤时间表、加速零碳和低排放技术的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再生能源、核能、减排和去除技术,如碳捕捉利用和储能,重新检讨我国能源配比。

他表示,也要有气候治理行动计划与财务支援,具体建议制定「2050国家净零转型特别条例」,以8年兆元经费,投入国家气候转型建设。环境部预计2026年起正式开征碳费,初估每年征收仅约60亿元,但要达成2035年NDC雄心目标,如期达成国家净零转型,应有专法及特别预算支持。

刘铭龙表示,目前NDC国家自定贡献的订定,缺乏地方政府、学界、公民团体的参与,决策共识度与透明度都不足,且如何增进国家气候行动计划与城市减量调适之连结,以实现多层次气候治理实为当务之急,应扩大参与与提升透明度。

他表示,外交部每年平均投入逾3亿美元的援外经费,若能透过双边或多边合作,积极协助我国友邦提升气候韧性,改善其生活品质并促进环境永续,不仅可以巩固邦谊,还可依据巴黎协定第6条国际合作市场机制,将外交与气候行动相结合,避免直接购买国际碳权「滥权充数」的风险,达到减量目标的同时,也实现更深远的外交价值与环境效益,建议将气候外交纳入NDC减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