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协要求理事会附签署证明 理事长吴两平罢免案添变数

跆协理事吴两平。(图/记者侦源摄,下同)

记者洪侦源/台北报导

跆拳道协会1日在教育部体育署召开临时理事会,由于先前的罢免提案连署文件被跆协退回,理事会进行补件动作,但内政部与体育署已承认有效,补件动作只针对跆协,现任理事长吴两平的答辩时间仍然照算。

跆协原本8月22日在台北市中山北路的跆协6楼会议室召开第1次临时理事会,但协会将办公大门深锁,请来锁匠发现是有人从里面反锁,但协会当天公告因在苗栗办理全国青年锦标赛无人办公。

由于依规定理事会不能临时更改地点,只能择期再开,但当天罢免现任吴两平提案连署通过理事成员2分之1出席、3分之1同意的门槛,共19席签署同意罢免,理事会于23日送交台协与体育署。

9月1日临时理事会再度于体育署大楼内召开,由于跆协要求理事会证明连署文件上的签名栏为理事本人亲自签名同意,必须再进行补件动作,然后再一次送交跆协和体育署,但罢免连署仍属于有效,传闻吴两平也要以理事身份出席,但最后确定没参加会议。

跆协副理事长也是理事会主席火炉表示,体育署与内政部都承认连署有效,但跆协却要求补足证明文件,还要求附上身分证影本,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要附上证明,但仍会按照协会要求补件,以请签名同意的理事在签名栏处盖手印

「要求补件就补件,罢免提案还是有效,理事长还是要进行答辩,罢免投票会议也在进行筹备动作。」张火炉表示,理事会罢免提案通过,不是非罢免不可,罢免过了就是改选一切照程序来。

参加临时理事会的体育署竞技运动组组长洪志昌表示,跆协确实有权利要求提供罢免同意签署证明,罢免连署提案已经正式成案,必须在理事会上进行罢免投票。

依据相关规定,附上签名凭证后,有15天的查证期,这15天的查证期从理事会8月23日送件起开始算起,因此1日补件完后,剩下7天查证期,查证期过且查证属实后,吴两平有15天答辩时间。

以此推断,要召开罢免投票会议,至少要等1个月后,且跆协属于间接选举,理事才有投票权,召开会议的权限在跆协,如果跆协不召开会议,必须再经过理事连署同意后,送交连署申请文件通过后才能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