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企业声明稿

台北讯声 明 稿

1.本公司于2012年误用「顶新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进口有疑虑椰子油生产布丁冰品及烘焙商品,虽已逾保存期限多时,但本公司仍愿基于照顾消费者权益立场,提出消费者回馈活动(如附件一)及消费者退费方案(如附件二)。2.本公司目前使用之椰子油皆来自菲律宾,所生产之相关商品,品质无虞,请安心选用。

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9日

附件一、统一布丁/冰品/烘焙品 买一送二 消费者回馈活动执行细则(2014年11月19日公布)一、活动方式:于下述商品购买期间于7-ELEVEn全国门市购买附表所列商品一个,则赠送同商品兑换券二张(一张可免费兑换一个同商品,凭券于下述商品兑换期间使用)。二、适用产品:统一布丁/冰品/烘焙产品等14项商品,明细如附表; 但统一布丁每次购买以三个为限。三、活动地点:7-ELEVEn全国门市(台铁高铁站内门市除外)。四、商品购买期间: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7日五、商品兑换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2月28日六、温馨提醒:由于适用本活动之产品皆为市场上热销商品,若因门市购买兑换活动频繁而造成不便,敬请见谅。七、爱用者服务专线:0800037520八、相关讯息,请至统一企业网站查询。

附表:统一企业消费者回馈 14项产品名单冰品与布丁限同品项兑换,烘焙品可任选下表所列之10项产品兑换。 附件二、消费者退费方案执行细则(2014年11月19日公布)一、适用产品:统一企业误用顶新问题椰子油生产之23项产品,详如附表。二、指定地点:7-ELEVEn全国门市(台铁及高铁站内门市除外)。三、执行期间:2014年11月22日~2014年12月31日。建议每日07:00~23:00至7-ELEVEn门市办理。四、退费暨回馈办法:请持明细包含附表23项产品且日期符合附表所列期间之发票,至7-ELEVEn全国门市(台铁及高铁站内门市除外)办理。[注1] 消费者填写个人资料时,请出示国民身分证核对填报内容正确性。[注2] 『回馈』金额新台币$1,000元时,依所得税法,门市需留存消费者国民身分证影本以资所得税申报使用。五、消费者请携带发票凭证,依本办法办理退费/回馈,仅持有交易明细而无发票者依法未能受理,尚祈见谅! 六、本办法只适用终端直接消费者,非消费者之厂商如有退费问题,请迳洽爱用者服务专线。七、非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者,办理退费/回馈事宜,因配合相关法律规定,请迳洽爱用者服务专线。八、此退费/回馈机制因牵涉相关法律,过程中如造成不便,请消费者谅解!九、爱用者服务专线:0800037520十、相关讯息,请至统一企业网站或www.pecos.com.tw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