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尸案始末:无业青年奸杀12名坐台小姐,动机荒唐至极

2003年3月28日,山西太原万柏林区警局接到了报警之后,立即赶往犯罪现场进行侦查,只见到一名全身身裸露的女尸直直的躺在床上。在法医的鉴定下,女子是因窒息而亡,凶器则是其还挂在其脖子上的丝袜,同时还在女子体内检测到有男性的体液。

警方对此犯了难,这已经是遍及全国的第12起犯罪了,12名被害者分散于黑龙江、吉林、四川、湖南等省份。并且根据调查,这12名被害人年纪大的有40岁,最小的不过才21岁,但无一例外均是失足女,除了犯罪工具的不同之外,就连致命处都是一样的,并且在经过DNA对比,12名死者在死前都曾与同一名男子发生了关系,除此之外,她们的手机、金首饰和现金也全部失踪。

可由于当时基因库并不完善,再加上凶手反侦查能力极强,每次案件进行到这一步之后,就再也无法开展下去,从1998年发现第一起案件到2003年为止,警方都未能捕捉到凶手任何蛛丝马迹,各地只好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在出现类似的事。

正当警方对第12次杀人案件犯难时,3月29日有群众根据警方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大致画像进行举报,说曾在白家庄地区看到过类似模样的人,这消息虽然并不准备,可却让警方看到了一丝希望,立马对百家庄进行重点侦查。

在排查过程中,他们发现当地的名叫贾建虎的无业青年,异常举动十分可疑,便加大了对他的调查与问询,经过多次确认与侦查,并在其家中发现了杀人凶器,确定贾建虎是这起太原女尸案的凶手时,立即将其逮捕,这场跨越多年令众人胆怯的杀人案件,这才有了一个交代。可在经过警方审问下,这起太原女尸案始末:无业青年奸杀12名坐台小姐,动机简直荒唐至极

贾建虎是山西忻州人,1971年出生,由于家中父母忙于农事,再加上那时的教育没有得到全面普及,疏于管教的贾建虎便跟着当地的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并在他们的带领下,走上了盗窃这条路。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虽说贾建虎从中吃到了甜头,不用付出任何努力就可以轻轻松松得到钱财,可高利润的背后却面临着巨大的危险,1988年和1991年先后两次就因盗窃罪被劳教、判刑7年,等贾建虎从牢狱中出来的时候,周围同龄人早已结婚生子,生活幸福圆满。

贾建虎对此心理感到极为不平衡,同时找工作时,对方在发现他有案底在身时,即便贾建虎再三恳求对方留下自己,但公司还是拒绝了。

青春最好的几年就是在牢狱里渡过,出来之后不仅与他人天差地别,连工作都找不到,看着了无希望的生活,贾建虎心理逐渐扭曲,心理萌生了想要报复这个对他不公的社会,于是1996年出狱后不久,在遭到社会的折磨下,贾建虎便通过电视和书籍,深入研究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和手段,于1998年7月15日晚上,正式开始了自己的“杀人游戏”。

贾建虎知道,失足女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群人,她们之间的交流除了交易之外,根本就没有什么真心朋友,再加上其亲朋好友在得知她们从事这一行工作之后,大多也跟她们断绝了来往。

就这样住在太原五一路上的一家美容店的孙某便成为了他第一个试水的对象,在与其进行深入交流之后,就用手将孙某活活掐死,随后抢走200元逃之夭夭。在在贾建虎的反侦查下,警方并未成功将其逮捕归案。

万事开头难,当贾建虎成功实施了第一次犯罪之后,有了经验的他愈加大胆起来,先后在黑龙江的、吉林的、四川的、湖北的、湖南的以及山西省运城和太原各地用相同的方法,先对她们发泄自己的兽欲,随后在用掐颈、绳勒、刀子割喉等手段,达到自己报复所谓的报复社会的目的,并从中获得钱财。

贾建虎这场令人发指的“杀人游戏”,直到2003年警方终于将其逮捕归案之后,这才得以结束,被抓时贾建虎才33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贾建虎年轻时因盗窃罪入狱那是他罪有应得,可他却不知悔改,反而还将所有的过错归结到是社会对自己的不公,这才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犯罪动机十分恶劣。同时还在全国各地连杀数人,不仅具备明确的故意杀人目的,在造成了12名被害人死亡的同时,引起了大范围的社会恐慌,贾建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此外贾建虎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后,还抢走了被害人身上的财产,他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同时还涉嫌盗窃罪。数罪并罚的他,最终于2004年12月27日,被执行枪决。

倘若贾建虎当时出狱之后重新做人,彻底改造一番,凭借他的机智聪明,以后必然不会混得太差。可他却因为一时心急,在出狱后对比强烈的情况下,极度不平衡的他却将这所有的一切都怪罪到社会,最终走上了泄愤杀人的路,只能说如今的结局,终是他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