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爆工業氣體混充醫用氧氣流入醫院! 醫:嚴重恐致死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现场查获29瓶涉案的钢瓶。图/台中市食安处提供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涉嫌伪造标签、封膜卖到中部逾百家医疗院所牟取暴利,全案依违反药事法法办。食安处说,已回收下游业者医用氧气45瓶,全面回收中。

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毒物科主任洪东荣说,医疗氧气使用者通常为急救等病情严重的缺氧病患,因病患本身就含氧量不足,需要大量的氧气,由于工业用气体可能会有杂质,例如一氧化碳恐会伤害神经、大脑,由于病患本身虚弱,若吸入混有工业气体的氧气,不但进氧量的效果不好,严重恐让病情恶化,甚至致死。

台中市食安处说明,今年8月12日接获民众检举,太平区一家公司疑似违法仿制GMP厂封膜及标签等,有制造伪药嫌疑。食安处受理后迅速调查,经了解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今年6月也接获检举,该公司涉违反药事法,移送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

食安处指出,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至现场搜查,发现有气体分装工具、封膜及厂商自行列印的检查合格标签等物证,以及疑似混用工业气体填充的医用氧气总计29瓶,已由调查处现场封存并责付保管。

食安处为维护民众健康及权益,针对涉有疑虑的批号,9月12日责令这家公司回收,目前已针对下游业者完成回收共计45瓶,后续将密切配合检调扩大查办,共同把关药安,维护市民健康。

食安处说明,为保障民众医疗安全,我国自2010年4月1日起全面将医疗用的氧气、二氧化碳及氧化亚氮(俗称笑气)等三项气体纳入药品管理,业者须依据药事法第39条规定申请查验登记取得药品许可证才可制造,未经核准擅自制造即涉及制造伪药,最重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现场查获29瓶涉案的钢瓶。图/台中市食安处提供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现场查获29瓶涉案的钢瓶。图/台中市食安处提供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现场查获29瓶涉案的钢瓶。图/台中市食安处提供

台中市太平一家公司遭爆以混用工业气体填充到「医用氧气」钢瓶,现场查获29瓶涉案的钢瓶。图/台中市食安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