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裸女跑洗衣店求助 原来竟是发生这件事

台中市杨姓男子去年与女子约好租屋处性交易,但他在交易过程动作粗暴,她要打电话求助却遭杨男掐住脖子性侵还拍裸照,她趁杨男不注意夺门而出,裸身跑到租屋处附近洗衣店求助。(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市杨姓男子去年与女子约好租屋处性交易,但他在交易过程动作粗暴,她要打电话求助却遭杨男掐住脖子性侵还拍裸照,她趁杨男不注意夺门而出,裸身跑到租屋处附近洗衣店求助,最高法院将杨男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8年定谳。

杨男在去年6月5日约定与被害女子以5700元为性交易,他到她租屋处为性交行为,过程中她感到杨男动作粗暴,因而拒绝继续与其为性交行为并欲拨打行动电话向他人求助,杨男以手掐住她脖子,她道歉求饶后,杨男命令她去床上躺着加以性侵。

杨男在性侵过程中,拿自己的行动电话拍摄她裸照,被害人趁杨男未注意之际夺门而出,杨男取走被害人放置在租屋处内之财物,被害人逃离后报警。

一审及二审认为杨男贪图一己私欲,对被害人为强制性交,并于过程中持行动电话拍摄她裸照,严重戕害她之性自主决定权及身心健全发展,所为应予非难,考量他犯后已坦承犯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和解条件完毕,依加重强制性交判刑8年,杨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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