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約摩鐵多人運動...友偷拍留念 他辯「不知情」遭一張照片打臉

台中市刘姓男子与友人在2021年间透过网路,认识一名女子,三人相约在南屯区一家汽车旅馆内「多人运动」,刘男友人以手机偷拍过程,女子发现后提告,刘辩称不知情,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官发现,有张照片是刘男友人持手机,拍摄女子低头口交、刘则在女子背后性交的照片,不可能没看到友人持手机,认定刘与友人妨害秘密,各判刑4月,可以易科,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绰号「里欧」的刘姓男子与绰号「老板」的友人,在2021年间透过推特社群软体,认识一名女子,三人相约到汽车旅馆内「多人运动」,不过女子事后收到刘男友人的相片,才知道三人性交过程中,被刘男友人偷拍,相片一共有8张,女子向警方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诉。

台中地院依照女子提告的证词,认定二人妨害秘密,各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12万元。

不过刘男上诉台中高分院喊冤,刘男辩称,当时他喝醉,照片都不是他所拍摄,是他朋友拍摄,事前也不知朋友会拍摄,朋友拍摄时,「依稀」有看到朋友拿手机,隔天上午就请朋友跟女子确认,他不是共犯,「也是受害人之一」。

法官审酌,刘男清楚记得与女子两次性行为的时间,而且在侦查、一审时都供称,朋友有用手机拍照,第一次有拍,第二次则没拍,案发时因朋友躺在前方拿着手机,所知知道朋友有拍摄,另外女子提告的相片中,有一张就是刘男友人从前往后拍摄,当时刘在女子背后性交,刘不可能会不知朋友有持手机偷拍,因此不采信刘辩词,维持原判,全案确定。

台中市刘姓男子2021年在汽车旅馆多人性交时,朋友以手机拍摄过程,刘被控妨害秘密喊冤,二审驳回上诉,判刑4月确定。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