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洗钱集团1%利润...彰化田侨仔乐当人头户 11笔土地全被扣押

▲检警今年4月出动特警抓人。(图/记者白珈阳翻摄)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彰化1名江姓男子与友人在台中商办大楼内成立洗钱集团,以0.5%至1%的利润吸引人头公司加入洗钱行列,刑事局中打三队透过165反诈骗大数据分析,今年4月成功逮捕包括江在内等11名涉案人。其中1名周姓共犯虽拥有市值超过250万元的彰化农地11笔,仍成为人头户想赚偏财,如今遭到警方逮捕,这11笔土地全被查扣,只能说悔不当初。

刑事局中打三队去年7月依据165反诈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发现多家被警示的公司户与同一犯罪集团有关,立即报请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陈宜君指挥,与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台中市刑大侦一队、彰化县员林警分局共同组成专案小组进行侦办。

检警调查,林男为彰化人,他与好友在台中商办大楼成立洗钱集团,与其他诈欺集团合作,以0.5%至1%的利润吸引共犯加入,创设人头公司户进行洗钱,自去年成立至今年4月止,已洗钱金流超过2亿元,诈骗受害人数达355人,不法获利超过1000万元。

今年4月,检警在台中市西屯区、彰化县田中乡等地出动特警,分三路进行攻坚,成功逮捕江男等11人,并查扣手机、公司大小章、保时捷等3辆名车、存折等赃证物。

▲检警查扣的保时捷。(图/记者白珈阳翻摄)

检警查出,涉案的周男在彰化拥有11笔农地,市价超过250万元,但因与家族共同持分而无法变现,竟选择成为人头户,每月收取江等人提供的租金。目前这些土地已全被查扣,检方也向法院声请追扣涉案人帐户内的现金、虚拟户币共900万元,以便日后没收不法所得。

全案依诈欺、洗钱、组织等罪嫌将江等11人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其中检方将江男及林姓、张姓干部声押获准,其余人以3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