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纳管自助洗衣店 楼层、面积限制曝 违规最高罚10万

桃园订定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条例,限制楼层、面积和增加安全装置、监视及消防设备,违者最高罚10万元。(示意图/蔡依珍摄)

24小时自助洗衣店逐渐兴起,桃园有302家洗衣店,去年营业额近2000万元居六都之冠,为加强管理,跟进台北订定「桃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要求业者要加装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侦测警报器、自动紧急遮断装置、监录影设备等,违者最高罚10万元,最快明年上路。

经发局长张诚表示,有鉴于桃园自助洗衣店数量日益增加,且多采24小时、现场无人常驻管理的营业方式,洗烘衣机又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当燃料或电力,管理不当恐有重大公共意外风险,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降低灾害发生,制定「桃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条例」。

张诚表示,内容包含限制面积和楼层,规范楼地板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公尺,且只能开在建筑物1楼;在安全装置、监视及消防设备上,也要求业主须装设瓦斯及一氧化碳浓度侦测警报器、微电脑瓦斯表、自动紧急遮断装置、录影监视设备、灭火器、紧急联络方式及严禁烟火标示等,违者开罚6000至10万元。

张诚说,为加强自主管理,业主每半年要自主检查并回报,经发局也会每半年查核自助洗衣店的检查结果。

经发局指出,「桃园市自助洗衣店安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已于昨天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待市议会审议通过并报行政院核定后,将由桃园市政府公布后实施,最快明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