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生育補助 明年放寬發放條件

桃园市生育补助请领办法至少要父母其中一方设籍桃园满1年,否则其他办法限制繁多,结果预算发不完。桃园市议会无党联盟与国民党团呼吁调整办法,桃园市政府表示,明年将放宽标准,父母其中一方在小孩出生前就设籍桃园,且出生后仍连续设籍桃园达1年,即具补助资格。

桃园生育补助首胎3万元、第二胎4万元、第三胎以上5万元,多胞胎每名再加码1万元,申请条件限制父母其中一方须设籍桃园满1年,如设籍仅10个月,须原户籍在北北基且北北基设籍时间与桃园合并算满1年。

赖姓男子今年1月从台中搬到桃园,妻子2月怀孕、9月生产,因设籍不满1年,无法请领。他无奈,有无补助,负担差很多。

无党联盟议员于北辰表示,桃园有全国首创的妇幼局,但妇幼政策不亲民,有孕妇从外县市搬来2个月后生产,领不到桃园和原县市的补助,成补助人球,建议桃园放宽发放条件。

桃园市妇幼局回应,刻正规画明年新增一项申请条件,明年出生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在小孩出生前就设籍桃园,且小孩出生后仍连续设籍桃园达1年,即具补助资格,限符合资格后2个月内申请,预计明年实施。

无党联盟总召李家兴表示,此举是全国首创,盼福利政策带动全国调整作法。国民党总召徐玉树肯定放宽资格限制,能照顾更多人;副召梁为超与詹江村建议广为宣传,避免民众漏接市府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