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预算还要举债6,790亿? 财部澄清「这么说」

财政部。(图/吴静君摄)

有关外界就特别预算常态化、债留子孙及建议未来税课收入实征数较预算数增加全数用来还债问题,财政部再次说明如下:

一、特别预算编列无常态化且并同总预算纳入债务控管

特别预算依预算法及各特别条例规定,因应国家遭逢特殊事故及推动重大政事而编列,并多采分年或分期编列,实际预算编列系分散于各年度,非全数一次举债。财政部办理各年度总预算筹编作业时,均将各该年度特别预算举债一并纳入债务存量控管。

二、举债支应重大建设并无债留子孙

(一)114年度至115年度特别预算债务举借数为1,595亿元

财政部办理113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时,已将113年度(含以前)总预算(案)及各特别预算债务举借数分配数计入债务未偿余额,受公共债务法存量债限管控,至114年度及115年度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第4期、新式战机采购及海空战力提升特别预算债务举借预算分配数仅1,595亿元,非所称蔡政府任期届满后还要举债6,790亿元。

(二)举债支应重大建设,成果跨世代共享,符合代际负担公平

近年编列之各项特别预算,均有其必要性,且公共建设得以政府投资方式带动国内经济成长,进而增裕政府税收,提升财政量能,形成良性循环,爰前瞻建设以举债筹措财源,其建设资产亦将留供后代承接,造福后代子孙,符合代际负担公平。

三、未来税课收入实征数较预算数增加,优先减少举借、还债或累积至岁计賸余

近年岁入执行优于预期,优先减少举借、还债或累积至岁计賸余。105年度至112年度已还债7,960亿元(内含增加还本),其中107年度至112年度因税课收入执行优于预期,原编列债务举借预算数合计6,556亿元,均未举借。

并依公共债务法第12条第2项审视岁入执行状况增加还本之规定,分别于其中4个年度增加债务还本1,090亿元。各该年度岁入岁出賸余扣除债务还本后之收支賸余,均累计至岁计賸余,供未来年度作为融资财源,以相对减少债务之举借。未来财政部将赓续会同行政院主计总处依公共债务法规定,于年度预算视岁入状况及税课收入执行情形,适时审酌增加还本数,减轻债务负担。

四、我国债务管理获国际肯定

近年来财政部配合国家发展需要,妥适运用财政政策维系经济稳定成长,并利用经济成长带动税收增长适时增加还债,105年度蔡总统上任时长期债务实际数5.4兆,截至112年11月30日长期债务实际数为5.8兆元,仅略增加4,200亿元,105年底债务比率决算数由33.0%下降至112年11月30日债务比率实际数27.2%。

110年度及111年度惠誉、穆迪及标准普尔三大国际信用评等机构将我国信用评等调升或给予正向评价,肯定我国优异财政表现。瑞士洛桑管理学院公布之「2023年世界竞争力年报」,我国「财政情势」进步4名到第6名,反映政府持续减少举债与增加还本,落实财政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