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预算案送财委会 财部官员:举债空间足「但要做取舍」

▲立法院审查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预算。(图/记者徐政璿摄)

记者赖亭羽台北报导

前瞻基础建设特别预算案于今(17日)付立法院委员会审查,第1期特别预算案编列了新台币1,089亿元,并规划全数以举债方式支应,对此财政部表示,目前中央政府可举债额度约1兆2,645亿元,地方政府可举债额度则约5,517亿元,将持续控管地方政府债务情形,维护财政永续发展

据财政部估算,106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连同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及前瞻基础建设2项特别预算,举债金额合计2,300亿元,扣除债务还本预算的740亿元后,预估1年以上未偿公债余额高达5兆5,007亿,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数的33%,距公债法存量上限的40.6%仍有7.6个百分点,估可举债额度约1兆2,645亿元。

财政部表示,106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及特别预算举债数,占年度岁出总额11.5%,并未超过公债法规定的15%上限。

至于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财政部估算,106年度直辖市县市政府1年以上公债未偿余额达9,371亿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数的5.63%;估计举债额度剩约5,517亿元,目前还足以因应前瞻基础建设配合款。

不过由于地方政府负债状况不一,虽整体而言仍有举债空间,但像已超过法定债限苗栗县宜兰县等,已经无法另行举债;债务达警戒水位的县市,举债空间也相当有限。

官员强调,虽说财政状况不佳的县市也能吃到前瞻基础建设的大饼,但一旦编列配合款,势必排挤其他预算,应在不增加债务的前提下做好施政规划,「简单来说就是要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