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准公幼收费标准1000元 教育部:让更多私幼加入

私幼与地方政府签约后变成准公共幼儿园。(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同意今年8月起准公共幼儿园学费上涨1000元,引发教团抨击是「私相授受的托育政策」。教育部今天回应,准公共合作费用范围之上限提高1000元,但是各园仍应以其已公告教保资讯网收费与政府合作,不会因合作费用范围上限调整,而调高幼儿园收费。

至于现行的准公共幼儿园如今年8月起未与地方政府续约,而采于110学年度重新申请,则仍应依其原公告之收费数额参与。

教育部之前规定,私幼招生规模90人以下,若签约加入准公共幼儿园,每生每月不得收超过1万元。但这阻挡了许多收费较高的私幼加入准公共幼儿园,因此教育部再放宽,将准公共合作费用范围之上限提高1000元。

也就是说,教育部提高准公共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要让更多原本收费较高的私幼加入,对于原本已经加入者,则不受影响,收费标准跟之前签约时一样。

教育部表示,审酌政府虽已加速提升公共化(公幼非营利幼儿园)供应量,但家长托育需求无法等待,因此,自107年8月起提出准公共机制,透由与符合要件之私立幼儿园合作,增加家长选择平价教保服务机会。准公共扩展平价就学机会,不会因合作收费范围上限调整,而调高收费。

教育部说,0-6岁国家一起养政策,目的在减轻家长负担,公幼、非营利、准公共幼儿园再降低收费,因此,原有收费与家长缴费之间的差额,由政府协助家长缴交,是补助家长性质,不是补助幼儿园。